高某是涡阳县花沟镇人,因其与丈夫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多次找其丈夫协商离婚,对方不同意。高某无奈之下,也想过起诉离婚,但觉得太麻烦,离婚的事就不了了之了。后来,高某无意间听邻居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于是,2015年4月份,她带上行李离家出走,在今年7月份回到丈夫的家中,告诉丈夫他们已经分居两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并且自己也有了心上人,打算和别人结婚。谁知丈夫要起诉她重婚罪。高某担心,所以咨询律师,她这种做法算重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只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换句话说,如果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会判决离婚。并不是说夫妻双方分居两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针对高某的情况,建议,高某应先起诉至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