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庭港湾不该有风浪 广东两会关注未成年反家暴教育
近日,有媒体报道,1岁幼女琳琳(化名)回家20天被父母虐待。尸检报告显示,孩子是因暴力作用引发肺部弥漫性出血,致呼吸衰竭死亡。躯干部受外力造成肺出血导致呼吸衰竭死亡。
未成年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关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未成年人”。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迄今已实施近两年。
但不难看到,家暴事件仍常见诸报端,而未成年人家暴问题仍十分突出:2017年,广东11岁男孩遭家暴半年,三度入院最终丧命;2017年,一位幼儿出生十天左右便遭吸毒父亲殴打,不足三个月时又被殴打至重伤二级;2016年,青海一位五岁幼女被母亲持械多次殴打致死……
“低龄儿童不会报警,大龄儿童不敢报警”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曾表示,一般情况下,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发生后,未成年人受到亲情影响和能力所限,极少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报案,在统计中只占1.87%。
在此次幼女琳琳家暴致死事件中,遭受暴力的未成年人不到一岁半,由于年龄及身体能力所限,难以有效阻止暴力进一步发生,外界也无法尽早发觉家暴情况。而亲生父母的犯罪主体特征,又使得虐待的犯罪行为变得更加隐蔽。
据了解,幼女琳琳的亲生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涉嫌虐待罪的事实并不持异议,但两人仍坚持认为女儿的死亡是因洗澡时摔伤头部所致。
两会关注突出未成年人反家暴教育
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家暴”话题都为广东、河北、天津代表委员们所关注。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民革广东省委会准备的40份精品提案中,其中一份就对家暴问题里的未成年人家暴作了特别关注。
民革广东省委会提交集体提案指出,虽然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已全面实施近两年,但家暴现象仍呈高发态势。
该提案建议,适当降低举证门槛,如将报警记录、看病记载等作为申请“保护令”的证据;适当采信未成年子女证言;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由家暴问题专家帮助法庭查清事实等。
健全多部门合作机制,建议成立高规格反家庭暴力合作机制,搭建一个反家暴工作联动平台。具体来说,引入家暴行为危险评估机制,建立家暴案件报案点,争取实现了全省派出所都设报案点,负责受理包括家庭暴力在内的各类案件。依托各区救助管理机构,成立了“反家暴救助中心”,内设家庭暴力受害人专用宿舍。在街道成立“分中心”,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维权防护网络。
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广东地方立法可突出未成年人反家暴教育,让反家暴法进入中小学法律课堂,形成广东的特色反家暴宣传教育。
来源:未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