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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同居再领证,重组家庭闹离婚

发布时间

2018-02-27

  何淑梅和孙润东各自曾有过一段婚姻。1997年,三十岁的何淑梅认识了比自己大十岁的孙润东,两人相识后彼此很有好感,于是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那段日子很甜蜜。2004年,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两人共同出资56万购买了一套135平米的房子。两人的前一段婚姻中都各有子女,再婚后两人达成一致意见,没有再生育子女。
  后来,平静的日子逐渐不复存在。因为怀疑孙润东有外遇,何淑梅对其有所猜疑,两人开始为各种琐事及经济问题产生矛盾,2013年12月,在一次争吵后,孙润东动了手,何淑梅离家出走,从此开始分居。
  2014年,何淑梅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孙润东不同意离婚。经不公开开庭审理,201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两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不准许二人离婚。
  此后,何淑梅和孙润东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缓和。2016年3月,何淑梅再次将孙润东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她已经对这段婚姻非常失望了,感情完全破裂,希望法院准予离婚。何淑梅还说,两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要求一人一半分割财产。
  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这起离婚案件被指派给审结过“常回家看看”全国第一案、江苏省首例“隔代探望权”纠纷、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无锡市“十佳法官”高鑫。2016年6月3日,无锡市梁溪区法院对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何淑梅和孙润东撕破了脸。根据何淑梅的说法,除了有外遇疑云之外,孙润东还有家暴行为。然而,孙润东眼里的何淑梅也不好。法庭上,孙润东声称自己在外辛辛苦苦做生意,何淑梅却在外面赌博,把所有赚的钱都输掉了,输到连家里的水电费都无法支付,这让自己十分恼火。
  孙润东透露,两人分居后,他一人承担房贷,截至2015年10月,房贷已经全部还清。现在自己的生意不尽如人意,外面有150万元债务,如果离婚何淑梅要房子,希望何淑梅和自己共同承担债务。
  来源:江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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