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历下区的薛女士和赵先生都年过半百,双方因琐事争吵直至分居。两人来到历下法院起诉离婚,被法官要求先各自给对方“写信”。两人互换信件后,解开了心结。不久,撤回了起诉。
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自2017年6月正式启动至12月底,诉讼前端共分流纠纷3465件,其中调解846件,撤诉和放弃起诉1143件,调撤率达57.4%。
2017年8月底,薛女士来到历下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赵先生离婚,且要求正式立案,坚决不同意先行调解。鉴于此,法院当日受理了该起诉讼,但并没有放弃调解工作。
具备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资格的法官了解到,双方已结婚近30年,女儿成绩优秀在国外留学。十多年来,双方因为家庭生活、子女教育和工作琐事开始言语攻击、冷战分居。在女儿出国后,双方的矛盾升级到了一言不合就肢体冲突的程度。
法官分别与薛某、赵某进行了沟通,双方的情绪状态已相对稳定,此时法官请双方各制作“一封信”,其中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分别写下自己和对方的三个优缺点,写下对方最惹恼自己、最感动自己的两件事,挑选一张最满意的与女儿的合影,在照片后面写一句想对女儿说的话。
在立案10多天后的又一次调解中,当事人双方互换了信件。“虽然我不知道信封内的具体内容,但双方看完后,均掩面而泣。”法官介绍,薛某表示离婚的事情“再考虑考虑”,在赵某的搀扶下离开了法院。
次日,赵某陪同薛某送来了撤诉申请。“谢谢,法院帮我们解开了十几年的心结。谢谢!也代表我女儿。”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