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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孩子成“人质”法院释法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

2018-03-16

  男子于某有一子一女,离婚后法院将儿子判给他抚养,但他拒绝将女儿交给前妻张某抚养。3月13日,记者从驿城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执行人员的耐心劝解,于某最终同意将女儿交给前妻张某抚养。

  夫妻分获子女抚养权
  “我想让两个孩子都跟着我。我有经济能力让他们过好,不把他们分开行不行?”日前,见到法院的执行人员,被执行人于某苦苦哀求道。
  多年前,张某和于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育有一子一女。后来由于多种原因,二人分开。张某诉至法院,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经法院审理,双方的儿子由男方抚养,女儿由女方抚养。

  男方选择“藏”起女儿
  执行人员了解到,张某和于某长年在外打工,13岁的男孩和9岁的女孩跟着爷爷奶奶生活。法院判决生效后,于某多次交待其父母“看紧”孩子,不让孩子的母亲带走。
  了解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一方面电话通知于某立即返家履行判决,另一方面积极与孩子的爷爷奶奶沟通。

  多次沟通化解纠纷
  一趟不行两趟,两趟不行三趟……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打动了孩子的爷爷奶奶,他们主动给儿子打电话让其回家解决事情。
  3月12日,于某从外地赶回。执行人员从有利于两个孩子成长的角度切入,推心置腹地与双方当事人长谈。最终,于某表示接受法院的判决,将女儿交给张某抚养,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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