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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子四年不付抚养费,被拘留

发布时间

2018-03-30

  28日,记者从岫岩法院了解到,2014年,黄某与王某离婚。法院判决女儿由母亲抚养,父亲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但判决后王某拖延四年不出一分钱。上月,岫岩法院对王某采取司法拘留,王某这才将拖欠的抚养费补齐。
  2014年1月,黄某与王某经岫岩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孩王某某归原告黄某抚育,被告王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但王某在给付4000元抚养费后,再没有按照调解书的内容给付抚养费。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提供王某在家种蘑菇,应该有收入,法院多次找王某,王某表示其已再婚,投资种蘑菇的钱也是再婚后的妻子投入的,自己没有钱,暂无能力将拖欠的抚养费全部给付,法院在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王某依然没有履行。去年10月,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的方式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后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努力下,王某给付5000元钱,对于余下的4400元抚养费表示无力给付。之后,执行法官再打电话,王某不接,偶尔接听了电话,也明确表示无力给付。
  上个月,执行法官在王某的蘑菇大棚内将其找到,并拘传至法院。当王某得知因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时,一下子傻了眼。于是赶紧联系了亲属,不仅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补齐,又将今年上半年的抚养费也一并给付,并承诺以后孩子的抚养费他会积极给付,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
  千山晚报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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