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法律网讯(羊多德)4月10日上午,考虑当事人家离法庭较远,白沙黎族自治县法院邦溪人民法庭的法官来到邦溪农场芙蓉田分场的一户农家,在其家里审理一宗离婚案件。
原告石某与被告马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石某诉称被告马某嗜酒成性,并常有家暴行为,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收到法庭的传票后,被告马某以路远为由即不愿意参加庭审,也不愿意调解。为了司法便民,邦溪法庭庭长蒋湘春带领书记员等工作人员驱车一个小时,到马某家中开庭审理案件。
在审理前,办案法官蒋湘春走访村委会和邻居,了解到马某确有嗜酒和家暴行为,对石某身心造成了伤害。了解情况后,法官按照简易程序在马某家开庭。开庭期间,办案法官重点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马某最终同意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和共同财产分割等达成了协议。
庭审结束后,石某感谢法官来到家中办案,免去了自己来回奔波的麻烦。蒋湘春法官表示,邦溪法庭将继续坚持巡回办案、电话办案等,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