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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夫开餐馆欠税20万美元,华裔离婚10年仍被追讨

发布时间

2018-04-18

  中国侨网4月17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华裔女子林女士十多年前与前夫合伙开餐馆,两人离婚后,餐馆交给前夫经营,不久后餐馆也倒闭。而林女士离婚后,回中国居住了近十年,日前返回美国,竟被通知因此前经营的餐馆偷税漏税,导致现在被美国国税局追讨20万元(美元,下同),其中林女士应负责5万元。对于突如其来的追债,林女士十分苦恼。
  来自福建的林女士15日回忆,自己与前夫十多年前在曼哈顿开了一家餐馆,当时店内一些文件与手续全是在两人名下,之后因矛盾而离婚,林女士便回中国居住了近十年。起初餐馆全部交由前夫经营,但没多久,因经营不善,餐馆也直接关门大吉。
  不久前,林女士返回美国,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内的800元被冻结,询问之下才知,十年前她与丈夫经营的餐馆,因为偷税漏税被查,所欠下的税款高达20万元。林女士详细了解后,得知欠下的税款中,十多万元由国税局向其前夫追讨,而剩下的5万元则由林女士负责。
  林女士表示,当初和前夫一起经营餐馆时,每年都有请会计师报税,但是华裔经营餐馆,肯定会尽量减少税务带来的压力。而在她回国后,前夫经营餐馆时是如何报税的她并不清楚,自己也忘记在离婚时,将餐馆从自己的名下移除。
  对此,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表示,因餐馆一直是在林女士与前夫的名下,所以林女士和其前夫均对偷税漏税存在责任。偷税漏税情况十分严重,一旦被查出则面临重罚,建议林女士聘请律师处理。
  但是如果偷税漏税是其前夫单独经营餐馆、林女士返回中国期间发生,林女士可以请律师向国税局说明情况,证明自己与偷税漏税的行为无关,并且其前夫愿意承担起责任,相信国税局不会再向林女士追讨欠款。(黄伊奕)
  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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