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本是花甲之年的老两口,却因琐事闹上了法庭。原告徐某某诉称与被告陈某某婚后一直吵闹,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要求离婚并分割拆迁款。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双方所在辖区的家事调解员,由家事调解员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家事调解员耐心劝导,双方矛盾略有缓和。之后,家事调解员将老两口带到了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
在家事调解室内,老两口又因一言不合发生了剧烈的争吵。在此情形下,承办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相互配合,在调解工作中融合了情理法,认真细致地对双方进行疏导,引导老两口换位思考、彼此包容。老两口逐渐平息了怒火,随之开始冷静思考。双方最终通过慎重考虑,决定不离婚,并在调解和好笔录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