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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受丈夫起诉离婚刺激精神残疾,对方却不管不问

发布时间

2018-06-11

  芜湖南陵县一位丈夫,在妻子患病后却对其不管不问,妻子无奈之下求助于法院。 6月10日记者从南陵县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判决丈夫按月支付妻子扶养费。
  据了解,这对夫妻结婚已有十余年,育有一子。婚后夫妻感情也一直不错,男方在外务工,女方在家边打零工边照顾孩子。可是近两年,丈夫回家的次数渐渐变少,2017年初更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但妻子却受此刺激精神出现问题,最终经残联认定为精神三级残疾。
  患病的妻子独自生活已比较困难,更不要提工作赚钱了。而此时的丈夫非但没有好好照顾她,反而更是对她不管不问。在被母亲及妹妹接回娘家照顾几个月后,妻子不得不求助于南陵县法院,请求判决丈夫支付扶养费。

  说法: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义务
  南陵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原告因身患残疾无劳动能力,被告应当对其予以照顾与关心,履行扶养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综合当地农村的生活水平、原告的实际需求及被告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近日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扶养费500元。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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