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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妇早年离婚弃子,40多年后控子女遗弃

发布时间

2018-06-12

  7旬朱姓老妇早年有3段婚姻,共生下3名子女,去年她因中风住院,生活潦倒,因此控告3名子女对她不闻问,涉嫌遗弃。但检察官找来朱妇的3名子女,发现朱妇数度离异,从小都未扶养照顾过3人,甚至40多年只见过一次面;检察官发现朱妇目前是靠胞弟接济维生,尚能生活,3人不构成遗弃罪,11日将朱妇3名女子不起诉。
  检方调查,朱妇曾有过3段婚姻,分别与张姓前夫生下1子1女,另与吴姓前夫生下1子。朱妇去年因小脑中风,在医院住院无法工作,认为3人对老母亲不闻不问,没有给她相关生活及医疗费,未尽扶养之责,日前控告3子女涉嫌遗弃直系血亲尊亲属罪。
  但检察官传唤朱妇的张姓子女、吴姓儿子3人,3人均否认遗弃母亲,其中46岁的张姓女儿说,她从小是爸爸、阿嬷及姑姑带大的,母亲朱妇从小都没有扶养过她,而且40多年来她都无法联络上母亲朱妇,朱妇6年前曾主动找她,之后也没联繫,她根本不知朱妇生活状况。
  另28岁吴姓儿子则供称,朱妇自他国小后就没有再扶养他,他由奶奶扶养长大,他现在每月有给朱妇1500元,薪水还要养奶奶,他实在没能力多给朱妇。
  检察官发现,朱妇24岁与张姓前夫离异,留下2名子女,10几年后她改嫁吴姓男子生下一子,朱妇坦承24岁后就与张姓女儿、张姓儿子没有往来,只见过1次面,现在是与弟弟住一起,靠吴姓儿子每月给她1500元,以及每月领取4200元老人年金过活,不够部分就由2个弟弟资助。
  检察官认为,朱妇靠弟弟及儿子、老人年金,尚能生存,且朱妇40几年未与张姓女儿、儿子来往,2人不知朱妇生活状况,难认3名子女构成遗弃罪,因此依罪嫌不足,将3人不起诉。
  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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