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結婚12年的丈夫長期家暴,南京一女子向浦口區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誰知在訴訟過程中,她的丈夫仍不思悔改,繼續威脅、打罵她,法院查實后向這名女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准許離婚。現代快報記者從浦口法院了解到,如果女子的丈夫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承擔相應的民事、甚至刑事責任。
2000年,劉女士與范某在網上談起了戀愛,5年后登記結婚,兩人育有一子。結婚后,夫妻倆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爭吵,劉女士也多次向當地派出所報警稱,范某對她實施家暴。
2017年1月,無法忍受的劉女士訴至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法院,要求離婚。在該案審理過程中,范某繼續威脅、打罵劉女士。同年5月,劉女士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將病歷和報警記錄等証據提交了上去。
法院經審理查明后,作出民事裁定書,禁止范某繼續實施家庭暴力,並認為這對夫妻屢因家庭矛盾產生糾紛,關系惡化,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准許離婚。
法官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家暴問題受害者主要是婦女、兒童和老人等。本案中,法院向劉女士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如果范某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承擔相應的民事、乃至刑事責任。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