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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理由:我行我素,法院认为:人之常情

发布时间

2018-07-19

  上海一对结婚5年的年轻夫妻闹离婚上了法庭。日前,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女方提起的离婚诉请。
  现年30岁的丁小姐和29岁的邵先生2013年登记结婚。据丁小姐说,邵先生在生活中“我行我素”,对自己不闻不问,夫妻感情逐渐破裂。丁小姐还认为邵先生有一些不良生活习惯让自己无法忍受。2018年3月6日起,丁小姐和邵先生分居至今。邵先生认为自己和丁小姐并无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未到破裂的程度,仍有和好可能,因此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夫妻间产生矛盾属常情,在矛盾产生后需要夫妻双方不断磨合并通过沟通协商的方式来处理。只要原、被告在今后生活中均能以家庭为重,以彼此照顾为己任,增加沟通与交流,做到互相信任与互相理解,夫妻关系是可以改善的。
  据此,法院驳回了丁小姐要求与邵先生离婚的诉请。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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