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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先贴我20万!

发布时间

2018-09-04

  香港歌手吕方在《朋友别哭》里曾经唱道“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看一看花花世界,原来像梦一场,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到结局还不是一样,有没有一种爱,能让你不受伤……”
  酷爱唱歌的许伟和李艳在KTV相识,两人一见倾心,不久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让许伟没料到的是,妻子婚后耐不住寂寞屡屡出轨,却始终不肯离婚,甚至还向他提出:如想离婚,要先贴给她20万元。
  为了结束这段失败、痛苦的婚姻,伤心绝望的许伟七年中四次将妻子告上法庭……

  1两地分居,美艳妻子不甘寂寞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趁青春做个伴……”1998年9月的一天,江苏海安的许伟和李艳受朋友之邀去当地一家KTV唱歌,20岁的李艳用甜美又略带青涩的嗓音,唱着小虎队这首红遍大江南北的《爱》。
  李艳那美丽的脸庞、妙曼的身材令许伟心动,天籁般的歌声更是让他迷醉。此后,许伟对李艳展开了猛烈追求,每天嘘寒问暖、呵护备至,李艳的一颗芳心慢慢被融化了,特别是得知做木工的许伟一天能挣200元钱后,李艳对这个同龄的农村小伙子好感倍增。
  两人都喜欢唱歌,在甜蜜的情歌对唱中,爱情日渐升温。经过半年多的蜜恋期,两人幸福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00年9月,女儿彤彤出生,给小家庭带来了更多欢声笑语。
  然而,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加之李艳没有稳定的工作,许伟感觉生活压力越来越大。2006年,迫于生计,许伟只身前往新疆打工,留李艳在家照料女儿。
  因为离家太远,许伟一般只有春节才回家。夫妻俩聚少离多,平时联系也越来越少。在商场做导购员的李艳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晚上回家后独守空房,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日子一长,寂寞难耐。于是,她背着公婆,邀上婚前的玩伴去歌舞厅唱歌、跳舞,打发时间。丈夫常年在外,女儿也有公婆照料,李艳玩得很开心,也很放心。
  李艳姿色过人,不少混迹于歌舞厅的男人都对她跃跃欲试。单身的张强就是其中之一。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张强便经常请李艳吃饭、看电影、跳舞。虚荣心强的李艳很快在张强的鲜花和甜言蜜语中沦陷了……
  常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远在新疆的许伟听到关于李艳行为不端的风言风语后,气愤异常,专程赶回家质问妻子。
  “你常年在外,平时连电话都没一通,什么时候关心过我?”李艳万分委屈地反问道。
  许伟沉默了片刻,再次怒问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你现在告诉我,别人说的那些事是真的吗?”许伟多么希望妻子告诉他,这不是真的。但是,李艳没有正面回答,“我的事情不要你管!”说完便离家出走了。
  2011年4月,面对日渐陌生的妻子,许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庭的调解下,李艳回到了家,许伟也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2风波再起,二男争风闹出人命
  为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许伟带李艳一起前往新疆打工。然而,由于许伟仍然对妻子心存芥蒂,两人三天两头为了琐事争吵。几个月后,李艳便以照顾女儿为由,独自回到了海安。
  感受不到丈夫爱意的李艳,心中颇感失望,而这种失望渐渐地变成了怨恨。李艳心想:既然你不爱我了,我只好自己寻找生活的乐趣……
  2012年夏,李艳像往常一样坐在舞厅,一边喝啤酒,一边和朋友聊天。这时,有个长相颇为英俊的青年走过来跟李艳的朋友打招呼,并给她们点了啤酒和水果等零食。在朋友的介绍下,李艳得知这个帅哥叫王笑,家境殷实。几人聊了一会后,王笑邀请李艳一起跳舞,李艳高兴地答应了。
  正当李艳准备走下舞池时,张强突然走了过来,一把拉住李艳的手,问道:“小艳,他是谁?”虽然经常和张强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但在李艳眼里,她和这个没钱的单身男子来往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身体需要而已。
  “我的男朋友啊!怎么了?”李艳淡淡地答道。
  张强听后虽有点不悦,但仅仅是瞪了一眼王笑,随后对李艳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在张强心里,一直希望李艳有一天能和他结婚,所以,他也一直以李艳男朋友自居。
  李艳却甩开张强的手,说道:“不去,谁要和你跳。”这时,王笑见状,赶紧上去拉着李艳向舞池走去,一边还对张强说道:“听到没,她不乐意!撒泡尿照照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恋人”的背叛和情敌的嘲讽,让张强怒火中烧。于是,他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王笑的背部连刺数刀,王笑瞬间就倒在了血泊之中。李艳见状吓得脸都白了,等缓过神后,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120。但王笑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张强也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3累次诉讼,妻子坚决不肯离婚
  这起命案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处于舆论漩涡中的许伟实在难以忍受,尤其当看到自己老实巴交的父母被左邻右舍调侃得连门都不想出时,他愤怒地向妻子挥出了拳头……2013年3月,许伟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和李艳离婚。但李艳坚决不同意离婚,最终,法院驳回了许伟的请求。
  2013年9月,女儿彤彤到县城念初一,李艳便以方便女儿上学为由,从乡下家中搬到县城租房生活,躲开了乡间的风言风语。许伟则仍在外地打工。然而,时间没能冲淡两人之间的矛盾,距离更是拉大了双方的嫌隙。2015年4月,在和李艳度过一个并不愉快的春节后,许伟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庭上,李艳认为和丈夫许伟的感情没有破裂,“他在之前的起诉中都说我跳舞,但是现在我已经改了,不去跳舞了,每天都在饭店里上班。说我对孩子漠不关心,事实上孩子每天都和我在一起,我每天不仅要上班还要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太大,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不同意离婚。”
  因此,虽然许伟申请法庭调取了多年来李艳和他人的开房记录,但法庭考虑到双方婚前及婚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不错,且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李艳已改过自新,如果双方多沟通、多包容,应当可以挽救这段婚姻,遂再次驳回了许伟的请求。
  此后,许伟虽然定期给付女儿的学费,并经常通过QQ关心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但对于李艳却不闻不问。也许,在许伟心里,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救,也不必再挽救。

  4解除婚姻,妻子不当诉求被驳回
  2017年10月,面对这段名存实亡且让人颜面尽失的婚姻,许伟第四次诉至法院,请求法庭准予双方离婚,并要求获得女儿彤彤的抚养权,李艳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预感到这段婚姻将在此次诉讼后画上句号,但李艳仍不愿“放手”。
  法庭上,她坚持道:“第一,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第二,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必须要先达到我的要求:一是孩子跟随我生活了六七年,原告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应当将子女抚育费贴给我,大概20万元左右;二是我的户口仍在原告父母的拆迁安置房中,该房屋有我的份额,必须将属于我的部分补偿给我。三是我与原告的夫妻感情一般,最主要的原因是原告沉迷于玩电脑,双方交流太少。”
  对此,许伟则坚持离婚,称妻子不忠是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他还申请法庭调取了多年来李艳和不同男子开房的记录,并向法庭提供了女儿的书面说明一份,用以证明妻子的不忠和女儿彤彤要求和他一起生活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伟与李艳分居多年,且数次起诉要求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虽然李艳照顾女儿六七年,为此支付了不少费用,但因双方分居期间的工作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李艳要求许伟支付此前抚养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李艳分割安置房的请求,因可能涉及许伟父母等他人权益,且李艳未能举证证明其享有相关权益,故法院对该项请求亦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综合相关案情判决,准予许伟和李艳离婚;女儿彤彤随许伟共同生活,由其负责抚育至独立生活之日止,李艳每月给付抚养费700元;并对电脑、家具等夫妻财产进行了分割。
  李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自2011年许伟第一次提起离婚之诉后,女儿彤彤一直随女方李艳共同生活,但李艳不仅未尽心照料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履行一个母亲应尽的职责,反而经常夜不归宿,生活作风败坏,甚至还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出入舞场。反观许伟,虽然其因长年在外打工,和女儿一起生活的时间较少,但其一方面在经济上每年支付女儿的学费,另一方面还经常通过QQ关心女儿的学习生活,从精神上给予女儿父爱。由此可知,虽然女儿长期与李艳生活,但李艳并未适当地履行抚养义务。许伟虽然与女儿共同生活较少,但其也履行了一定的抚养义务。因此,李艳要求许伟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主张,不应当获得法律的支持,遂予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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