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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人身保护令维护妇女权益

发布时间

2018-09-0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发出该院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梁某与被申请人任某系夫妻关系,结婚20多年并育有两子。梁某称因任某长期有家暴行为,几次报警也没能制止,两次起诉离婚未果,而在离婚诉讼之前任某经常威胁梁某说是要让其残废,梁某多次报警求助才得以脱身。因年仅9岁的小儿子刚做完心脏手术两个月,需要有人照顾,为了能够回家照顾孩子并不再受殴打,梁某请求人民法院签发人身保护令并提交了被打照片和光盘等相关证据。
  集宁区法院认为梁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反家暴法相关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任某威胁、殴打梁某。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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