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坻法院认真落实家事审判改革要求,从庭前问询、庭审答辩到庭后调解全程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多年宿怨。
2018年7月,梁某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与崔某离婚,承办法官发现,自2016年以来,梁某与崔某就离婚、子女抚养费、配偶扶养费、家庭财产分割等问题共向法院提出过十四次诉讼,并对其中四起诉讼申请了强制执行,双方矛盾巨大,宿怨颇深。
为妥善处理此案,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及其子女进行沟通,基本确定双方的婚姻关系已无修复可能,离婚对双方均是一种解脱。针对此案情况,法院决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此案,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升霞担任审判长,并邀请区妇联干部刘红蕊作为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
崔某因担心自己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亦无经济来源,离婚后生活无继,老无所依,便在庭前询问及庭审答辩中均表示不同意离婚。梁某认为因崔某身有残疾,只要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便对法院有较强的抵触情绪。针对双方的心理,合议庭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法析理,为双方答疑解忧,终于消除了双方顾虑。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调解离婚,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梁某另给予崔某一定的经济帮助。另外,为保证调解协议的顺利履行,合议庭还动员双方设定一定的逾期履行滞纳金。
来源:天津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