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杨光辉) “感谢法官为我追回孩子抚养费,这下我孩子生活费不用愁了。”近日,申请人赖某在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案款时动情的对执行法官说道。
2016年4月,赖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经瑞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赖某与刘某自愿离婚,小孩由赖某抚养至成年,刘某同意每年支付小孩6000元抚养费给赖某。调解生效后,刘某未按调解书内容支付小孩抚养费,赖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可刘某不但没有履行,还玩起了“消失”,电话也不接,躲避执行。执行法官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后并未发现刘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几次来到被执行人刘某家中也是无功而返。
近日,申请人赖某向执行法官提供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现在回来了,要晚上十点左右才会回家。执行法官立马约上两名法警,整装待发。待到晚上十点,执行干警将刚回家不久的刘某逮个正着。将刘某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刘某宣讲法律知识及当“失信人”的种种限制,并拿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告知刘某“拒执罪”将被判刑的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某终于意识到错误,赶紧支付了孩子抚养费,并且承诺以后一定按时支付不再拖欠,该涉民生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