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地产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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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异议登记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房地产异议登记的当事人必须与欲异议登记房屋有利害关系,需提交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夫妻一方欲对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地产申请异议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房地产的地址,登记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
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登记中心会根据这些信息查询;如果能提供房地产详细的信息更佳,如房地产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准备材料后,到房产所在地的登记中心填写申请异议登记的表格,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后,若材料齐全,当天就能办理完成异议登记。
三、自办理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异议登记一方未提交法院立案通知书、财产保全裁定书等法院文书,异议登记自动失效。
1、如提交关于涉案房产争议的立案通知书,如:离婚纠纷的立案通知书,登记中心会再做相应的内部提示,那么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涉案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抵押等手续。
2、如提交财产保全裁定书,登记中心会按照财产保全上的保全措施,对涉案房地产做查封保全手续。
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电话:96508888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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