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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改革开放后高速发展,其发展的速度、方式、规模、产业格局等常常成为内陆大中型城市学习的样板,深圳已经完成了从“小渔村”到国际化大都市的华丽变身,而与此同时伴随着深圳一起成长的还有改革开放后新建的大批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兴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此类房屋不能抵押、融资贷款,亦不能在正规商品房市场进行交易。)
2014年4月10日,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召开全市历史遗留违建处理试点工作动员大会,纳入首批试点的有13个社区,共计21831栋违法建筑,占深圳违法建筑总量6.16%。《深圳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只有“原村民”才有正式的入市资格,外来人的建房行为仍属于违法,将严厉处罚。至此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再次引发了社会对这座高新城市的极度关注,小产权房“转正”问题被推向了风口浪尖,此次的试点是否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的美好时代即将来临呢?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朱中认为,此次深圳小产权房转正试点并非代表全国对小产权房的政策要松动,且其认为深圳样本难熔小产权房坚冰。
深圳申茵律师分析,事实上,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后,农村集体土地全部已转为国有,此次小产权房转正试点行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深圳承认小产权房,其实也是对两次转地国有化事实的颠覆,政策上对此一直也是较为敏感。但综合分析,此次小产权房转正试点行为,深圳只试点了13个社区,且采用了按建筑性质分类、补偿比例不一的处理方法,如此循序渐进的处理方案,在很大程度上能避免试点范围过大或处理速度过快对商品房市场的冲击,确是小产权房转正、改革比较稳健的探索步伐。对于小产权房的何去何从,中国经济合同纠纷律师团将与您一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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