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茵律师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经典案例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发布时间

2016-10-20

  在日常经济往来中,很多人并不区分借条与欠条,认为两者其实是一个意思,所以经常发生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欠条或非借款形成的债务却由债务人出具借条的情况。其实,借条与欠条在法律上有重要的区别,如能区分这两者并正确运用,能够减少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下面笔者将总结借条与欠条之间最重要的几点区别,以供参考:
  1、借条与欠条作为证据时的效力不一样。因借条实质上是一份简化的借款合同,因此,若因借贷关系发生纠纷,出借人凭借条即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而欠条本身则无法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因此出借人还需要对借款关系的存在进行举证或说明。
  2、诉讼时效不一样。借条若约定有还款期限,则自期限过后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为最长的20年。而欠条则从欠款形成之日即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
  3、法律关系不一样。借条实质上是一份借款合同,自借款交付时,合同即发生效力。而欠条是一种结算关系,类似于企业之间交易的对账单,是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综上,区分借条与欠条是十分必要的。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而不是欠条。在其他法律关系中,如买卖合同或侵权产生债务时,若出具欠条,也应当写明欠款发生的原因以及其他必要的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责任编辑:李燕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深圳合同法律师,或是了解深圳资深合同律师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中国经济纠纷律师网 http://www.szsylaw.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3楼
  联系电话:13823139735,13510726181
  QQ:3572083912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