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师王林的罪与罚
【新闻】
2015年7月16日,江西警方发布消息称,“气功大师”王林因涉及绑架杀人案被调查。2013年以来,因陆续被曝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涉嫌非法行医等,并与官员、明星等政商娱乐圈人士多有交集,王林一直被社会关注。
【评论】
从2013年以来,因房产、借款等纠纷,王林与徒弟邹勇之间陷入了互掐战,关于气功大师王林的负面消息报道随之充斥着整个媒体。穿插着气功、神技、明星和贪官等关键词,关于王林的故事越发的丰富、生动起来。然而,生动的事情往往有失真的可能性,越来越多的记者和别有用心之人已经把一个玩“民间杂耍”的艺人兼暴发户推向了神坛,然后,又话锋一转,把其摔到了地狱。在坊间传言的冲击下,人们不禁要问:关于王林的传言是真的吗,他的罪是什么,他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深圳市知名律师马成根据现有报道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一方面,人们对事件的消遣态度已经取代了对事实真相的探究。关于王林的生活事实可谓众说纷纭,已经到了玄乎其玄的程度。关于王林的种种传说已经让他本来的面目越发的模糊,更何况在构建这些事实的过程充斥着或虚假或传闻的证据。因此,关于王林的生活事实已经是一个无法判定真假的对象。更何况,在这个判断过程中,人人都可以依靠道听途说进行举证,人人都无需承担证明责任。然而,关于王林的法律事实已经有迹可循,萍乡官方微博透露王林因涉及“绑架杀人“被警方带走,其后网络上又曝出其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而被刑事拘留的拘留通知书。王林家人也称,王林这两年致力于三件事:一是让媒体为自己平反,二是免去邹勇人大代表身份,三是寻找证据将邹勇送进监狱。此前王林曾花巨资委托黄钰刚等人办理上述事宜。后来,邹勇失踪,警方抓获嫌疑人,刘峰、朱礼通二人对绑架、杀害邹勇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进一步调查认为黄钰刚、王林涉及此案。至于刘、朱二人与黄钰刚、王林二人之间的关系,尚不明确。
另一方面,王林的处罚将因事实的不同而出现以下几种状况。根据王林的意志与杀人者意志的重合程度,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如果王林委托黄钰刚教训邹勇,且没有说明教训的程度,黄钰刚又委托刘峰、朱礼通二人绑架杀害邹勇,那么,王林需要对绑架、杀人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如果王林只委托黄钰刚教训邹勇或把其送到监狱,且明确说明了不可杀人,或者其话语或文字中能推测出该意思的,由于王林的“指示行为”的意志只是“实行行为”意志的一部分,王林就不需为绑架和故意杀人承担刑事责任,但其应对“非法拘禁”这一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三是,在第二种情形下,如果刘峰、朱礼通并不是故意杀害邹勇,而是由于非法拘禁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如捂口鼻、殴打、拉扯等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导致被害人死亡的,应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指使者王林应承担完全责任,即承担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责任,该行为可获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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