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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逃人员回国投案

发布时间

2015-12-17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12月9日,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广西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中越边境的东兴边防检查站顺利接收从越南回国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黄某。至此,在公安部的指导下,广东省公安机关今年以来共从越南“猎狐”13名。

  2011年12月,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江西明骏实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公司于2001年至2011年间,在广州、深圳等多个地区以预售该公司产品给客户为名,许以高额收益,与客户签订《明骏产品购买合同》,违法向4000多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亿元。其中数百名老年投资者瞒着家人亲友,签订投资协议,将终生积蓄甚至“养命钱”投入到号称是“中国养老产业第一企业”的公司中。该公司业务员黄某于2005年至2011年间,吸收多名客户进行投资,并从中获取投资款巨额提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发后,黄某潜逃越南,逃避缉捕。

  据悉,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系列行动开展以来,广东警方坚持一手抓缉捕,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联络,主动出击,先后在越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从越南抓获涉嫌职务犯罪的尹某等国际红色通报对象,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同时,积极开展劝投工作。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嫌疑人林某、职务犯罪嫌疑人曾某等先后回国投案自首,得到了法律的宽大处理。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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