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马成律师2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热点新闻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吕在模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

2016-01-11

  正义网北京1月7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吕在模(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淄博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日前,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在模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吕在模,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在模在担任烟台市福山区区长、区委书记、烟台市委副书记、副市长、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山东省商务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担任山东省商务厅厅长期间,多次在商务厅及下属公司报销个人及家庭支出费用,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担任山东省商务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在模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新闻来源:正义网)


 【关键词】深圳刑事案件律师专业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深圳资深刑事律师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刑事辩护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团官网(专注刑事):http://www.law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17楼(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
   座机:0755-61366275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