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事故为红坳受纳场股东出资人被捕
“12·20”光明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案又有新进展:1月22日,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股东王某斌、林某亮、出资人王某忠、王某文等6人批准逮捕。
据悉,在此之前,宝安区检察院已四次披露光明滑坡系列案件的侦查情况。1月18日,光明滑坡事故责任人林某爱等3人被批准逮捕。1月1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大代表、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如被批准逮捕。1月6日,光明新区红坳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经营人林某武、受纳场现场指挥庄某明、受纳场监理人刘某阳等5人被批准逮捕。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美、副总经理于某利,以及光明新区红坳受纳场现场监督员、调度员等共11人被批准逮捕。
(新闻来源:新浪网)
【关键词】深圳毒品犯罪律师,深圳贩卖毒品罪辩护律师,中国毒品案件辩护大律师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刑事辩护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团官网(专注刑事):http://www.law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17楼(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
座机:0755-61366275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