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马成律师2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热点新闻

焊工高楼跌落身亡 施工责任人违规获刑

发布时间

2016-03-10

  安徽法院网讯 工地责任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导致焊工在工地施工时不慎跌落,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均被判处刑罚。

  2014年,滁州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明光市某小区建设工程,被告人夏某为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进度及安全防范工作,被告人陶某被任命为安全员负责施工人员进出及是否佩戴安全设备、是否安装防护网等安全生产监督工作。2015年8月1日,被告人夏某联系钢筋焊接工程承包人张某让其安排工人到工地实施钢筋焊接作业,焊工徐某、卢某于当日到工地进行焊接作业。当日午饭后,二人到T6号楼9楼开始焊接作业,当时徐某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且T6号楼北侧未安装安全防护网,后徐某在9楼电梯井附近施工时不慎跌落至3楼平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明光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徐某系高坠致死。案发后,其所在单位与被害人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陶某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二被告人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其所在单位与被害人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对方谅解,对被告人夏某、陶某可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法院判处夏某、陶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新闻来源:安徽法院网)

    【关键词】深圳刑事律师深圳缓刑辩护律师深圳刑辩大律师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刑事辩护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团官网(专注刑事):http://www.law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1号公交大厦10、17楼(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对面)
   座机:0755-61366275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