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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采石料牟利,温州4名“门外汉”买烟花爆竹自制十公斤炸药

发布时间

2016-04-22

  4月17日13时许,乐成派出所指导员高成和警员冯良枢在东塔山背面成功将4名前来进行非法爆破作业的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警方介绍,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钱某,1980年出生,安徽人,收购石料商人;袁某,1983年出生,湖北人,挖掘机师傅;马某,1997年出生,安徽人,挖掘机学徒;向某,1983年出生,重庆人,铲车师傅。4人中没有一人有过专业的火药知识,也从未学过爆破作业。

  据嫌疑人交代,他们年初被一名老板雇佣,在东塔山背面炸山作业修路,顺便偷卖石料赚钱。近期有关部门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管控较严,没有渠道购买爆炸物品,于是想自制炸药。

  他们先是找到了当地一名有爆破经验者 “偷师”,了解自制炸药过程后,又以婚庆等各种名义私下多次购买烟花爆竹,提取火药原料。随后4人在东塔山脚一间民房内制作炸药,并研制出“土炸药”,还多次试验爆破。这批炸药被他们用纸包成一条条柱状装进袋子存放在民房。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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