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身份遭冒用“被服刑”3年,警方启动纠错程序并致歉
一份被告人身份信息“均自报”的判决书,让无辜的湖南衡东县人陈俊杰成了“罪犯”,犯罪纪录也被录入他的户籍档案中,这让他困惑不已。5月18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向媒体通报称,警方目前已经启动纠错程序,并对因错误信息给陈俊杰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
陈俊杰告诉澎湃新闻他当天下午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协助调查此事,在场民警当面对他说“对不起,给你的生活带来困扰”。他因为怕户籍档案中的犯罪记录影响孩子6月份升学,要求警方10天之内撤销该犯罪纪录,民警回复称“会尽快办理”。
番禺警方出具的《通报事主陈某身份被人冒用调查情况》称,针对有媒体反映湖南籍男子陈某(男,38岁)身份被人冒用的情况,广州番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核查。经查明,陈俊杰早在2015年9月15日便来到番禺区桥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派出所也当即受理。同时,桥南派出所先后两次向其户籍地派出所发出《流动人员通报协查联系单》请求协查。截至2016年4月6日,基本事实已经核实清楚。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中。
通报还称,陈俊杰已于5月18日下午来到桥南派出所协助调查。对于因错误信息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扰,番禺警方表示歉意。警方同时向陈俊杰承诺,将加快进度,尽早帮其更正身份信息。
2015年,陈俊杰发现自己的户籍档案中出现一条犯罪记录:2008年在广州市番禺区抢劫,被番禺区法院判刑三年,刑期自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
他后来发现,自己的身份被罪犯冒用了,而冒用者利用他的身份通过了番禺区公检法的层层审查。
(新闻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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