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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法院审结一起单位行贿案 被告人曾任安徽台副台长

发布时间

2016-07-19
  近日,淮南市凤台县法院审结一起单位行贿案件,以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被告单位上海某公司罚金340万元,被告人吴涛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吴涛曾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2003年辞职,成立上海某公司。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3年,上海某公司在与安徽电视台建立媒体顾问及电视剧销售等业务活动中,吴涛作为上海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为了该公司销售的电视剧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在2007年6月至2013年春节前,先后10次送给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247万元人民币、4000美元;为了在购剧审核及付款方面得到关照,在2008年4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先后6次送给安徽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原主任肖融现金75万元人民币;为让公司业务得到照顾,于2009年下半年某日,在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的办公室里送给她20万元人民币。
                                               (来源: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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