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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男子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原油获刑

发布时间

2016-08-04
  今天上午,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安全生产审判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在输油管道上打孔盗油,危害油气管道安全的案件。黄岛法院依法对王某线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分别判处王某线有期徒刑十三年,房某华有期徒刑十三年,王某一有期徒刑十二年,刘某峰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刘某峰、王某线、房某华、王某一四人经预谋后,由刘某峰联络租赁位于山东省滕州市鲍沟镇的一处厂房,并准备作案工具。后该四人至承租厂房附近40米处,对正在使用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公司鲁宁输油管线打孔。并先后数次至该打孔处窃取原油。
  2015年10月3日,王某一、王某线、房某华驾驶租赁轿车至青岛市黄岛区预谋窃取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公司东黄复线输油管线内的原油,并事先踩点、购买铁锨、阀门、钻头等作案工具。10月8日20时许,王某一、王某线、房某华至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某村北侧洋河大坝处对正在使用的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东黄复线输油管线打孔,后因管道内压力过大导致打孔用阀门、钻头冲掉,造成管道内原油喷溅式泄漏。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经提取液体漏失原油102.5吨计291374.7元、现场抢修费用496550元等;造成间接经济损失包括原油污染赔偿总额705840元、管输费损失1063400元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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