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可帮助房产公司贷款5亿 骗百余万获刑11年
谎称是某保险总公司派往新疆库尔勒任南疆片区金融总监,能够帮助企业进行融资,申请到5个亿的信托计划业务贷款,80后男子曾某以此为由,从他人处骗取好处费110万元,案发后先后退还42万元潜逃,随后被警方抓获。最终此案经阿克苏市检察院公诉,阿克苏市法院以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曾某是湖北人,一直在库尔勒市一保险支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人工作。
2013年8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唐鑫(化名)在一次饭局中认识了自称是受某保险总公司派遣,在库尔勒做团险支公司准备工作的曾某。席间,曾某表现的彬彬有礼,并介绍自己正在帮助某单位申请巨额贷款业务,给唐鑫留下了深刻印象。
唐鑫所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新疆阿克苏开发一处地产,因缺乏周转资金,急需一笔资金运作,于是想让曾某帮其融资一个亿,并邀请曾某到阿克苏。曾某详细询问了工程情况,信誓旦旦地表示该项目可以分批贷款,能申请5个亿的信托计划业务贷款。
一个月后,曾某告知唐鑫,保险公司已经同意该贷款项目,但要求对项目进行评估,而且评估机构必须是在全国排在评估机构前5名的机构,收费较高,且其跑贷款也需要一些差旅费,并说光评估一项可能就要60-70万,要求唐鑫公司先行解决一些费用,唐鑫经过与董事长沟通,同意先给其100万元,唐鑫将钱款存入银行卡并当面交给了曾某,并告诉其密码。
几天后,曾某又以要给保险总公司领导送礼需要钱为由,向房地产公司索要了10万元。
转眼半年过去了,可融资的事一直没有进展,唐鑫给曾某打电话,曾某却总是一拖再拖。2014年4月,公司派唐鑫去保险公司总部,保险公司答复该项目在该公司根本不可能贷上款,经核实,曾某虚构身份,没有办理贷款的能力,根本无此项目。房地产公司即要求曾某退还所有费用,曾某退还卡内现金200800元,后又退还现金22万元。此后曾某潜逃,其余钱款全部被曾某挥霍。
阿克苏市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679200元,数额特别巨大,近日,该院以曾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曾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赔现金679200元。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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