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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500元低价强购一紫砂水壶被判刑6个月

发布时间

2016-09-09
  白某因以500元强行购买一紫砂水壶,近日被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白某听说同村的白某某家中有一紫砂水壶,欲以低价购买。7月22日14时许,白某在范县陆集乡白庄村白某某家他人一起喝酒,期间,白某以想看紫砂水壶的名义将白某的紫砂水壶骗出,然后拿出500元钱要买,白某某不同意,白某某随即扔下500元钱并将紫砂水壶拿走,白某某在追赶白某时,白某对其实施了语言威胁。次日凌晨4时许,白某将紫砂水壶埋在自己院子后外出打工。经鉴定,该紫砂水壶价值1万元左右。案发后,赃物已追回并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在被害人白某某不同意将紫砂水壶卖给他的情况下,通过言语威胁,扔下500元后强行将紫砂水壶拿走,在被害人要求返还时又通过言语威胁阻止被害人,其行为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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