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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犯两罪 一审获刑12年

发布时间

2016-09-21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赵红梅受贿、贪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判决赵红梅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六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4年,被告人赵红梅(女,45岁,副厅级)在挂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担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收受南京日景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现金、物品,共计价值5691070元,并在电视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及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服装及礼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使用虚列名目为自己和他人发放奖金、购买个人消费物品在本单位公账中报销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1610709元。
  一审宣判后,赵红梅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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