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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粮食局原局长受贿、玩忽职守获刑8年半

发布时间

2017-03-13
收受下属及私企老板贿赂114万元人民币、8000美元;未尽职责导致海口粮食亏库、质量低下,拖欠银行巨额贷款,造成国家公共财产巨大损失,近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海口市粮食局原局长陈信以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获刑8年6个月。


从2015年开始,海口市粮食系统发生系列腐败案,陈信及其下属海口粮食储备公司原董事长赵金城、海口市第二粮油储备公司原董事长柯圣春、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原主任吴清新等涉案人员27人均被立案调查。


法院审理查明,陈信在担任海口市粮食局局长期间,多次收受下属及私企老板贿赂,给承包粮食代轮代储业务的粮食储备站和私人企业提供便利。同时,陈信明知下属企业违反规定将粮食的代储代轮业务交给无资质的私人企业经营,放任、默许海口市粮食局下属粮食存储企业违规外包储备粮轮换业务及贸易粮业务,并对资金流转情况未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致使国家公共财产遭受巨大损失。


由于缺乏监管,海口市第二粮油储备有限公司违规从事储备粮轮换及贸易粮业务,致使该公司拖欠农发行3678.75万元贷款无法偿还,造成市级储备粮稻谷亏库1167.71吨,大米亏库3800吨,不宜存粮达1039.8吨,粮食质量不达标率为79%。


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信有期徒刑5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信有期徒刑5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6个月。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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