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马成律师2

律所

首页 >> 新闻中心>> 热点新闻

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

2017-08-08
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陈明江等11人非法生产、销售假冒“贝因美”“雅培”奶粉案于28日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金谷公司,被告人陈明江、谷传生、潘兴兵、吴玲杰、唐境鸿为获取非法利益,或共同或分别商议,使用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进行销售,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被告人郑红贵、祝全钦、吴永军、蔡永告,明知他人使用国内其他品牌奶粉灌装冒充“贝因美”“雅培”品牌婴幼儿奶粉生产销售,为获取非法利益仍予以帮助实施制作奶粉罐、注册商标标识等。


金谷公司及九名被告人的销售金额从120余万元至360余万元不等。


另查明,被告人杜俊等人明知陈明江等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品牌的奶粉,为获取非法利益而予以帮助销售,其中,杜俊销售金额达240余万元。


上海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济宁金谷制罐包装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11名被告人分获刑罚并被处罚金。


(来源:新华社)


【关键词】深圳刑事律师深圳缓刑辩护律师深圳刑辩大律师

   如果您有刑事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知名深圳刑事律师,或是了解专业刑事辩护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马成律师团刑事辩护团官网(专注刑事):http://www.lawmacheng.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座机:0755-26224985 联系电话:13590162502
   QQ:2243832604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