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伤人惹纠纷 代表调和巧化解
一男子没有想到,骑电动自行车撞人竟让他赔了8800元,悔不该骑车分神。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在人大代表孙立的参与下,终于将这起闹得纷纷扬扬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调结,双方握手言和。
原来,原告闫某某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时,被告伏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不慎将其刮倒致伤,经住院治疗出院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因争执较大,没能达成一致。于是,原告闫某某便将被告伏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16363.8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邳州法院受理后,由于双方当事人抵触情绪较大,一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打破这一困境,该院主动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孙立参与调解,孙立代表针对当事人争议的赔偿数额,同时,结合事故处理机关无法认定事故事实的这一现实问题,通过采取“背靠背”、“面对面”地调解,反复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最终打消了双方顾虑,以被告伏某某赔偿原告闫某某各项损失8800元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