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3-25
公司遭遇合作商拖欠货款
两年前,东莞某纤维加工厂向肇庆某化纤公司购买棉纶丝等货物,肇庆某化纤公司已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已对账确认,但某纤维加工厂逾期不支付货款,无故拖欠,且在肇庆某化纤公司多次催款后,仍拒绝履行支付义务。肇庆某化纤公司为实现债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诉讼。
专业、高效、团队合作
科业律师团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科业律师团向法院提交有效的证据,还利用以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法律知识,精心准备了一系列的方案。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认为,肇庆某化纤公司诉求事实清楚、理据充分,最终判决被告东莞某纤维加工厂应向原告肇庆某化纤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且案件律师费、担保费、受理费、保全费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被告老板对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肇庆某化纤公司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下图为该案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