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7-15
真实案例:
两年前,肇庆有一对夫妻购买商品房一套,购买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约定一年后交房。可是到了约定交付时间,开发商未按约定准时交房。夫妻二人要求开发商按约定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房款,开发商予以拒绝。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夫妻二人决定委托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起诉。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接受夫妻二人的委托后,律师团深入研究及分析案情,为夫妻二人精心制定了一系列维权方案,最后法院判决:开发商退还夫妻二人已付的房款、办证费用及相关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夫妻二人成功挽回损失,对结果非常满意,并向衷心感谢科业律师团队的专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