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07-27
案件回顾:
肇庆端州张某(本文均为化名)因朋友资金周转需要,借钱给朋友,并签订借款合同,张某依约给朋友提供了资金。借款逾期后,至今未还,经张某多次催要,朋友仍拒绝偿还。张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决定委托专业的律师起讼。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张某)委托后,科业律师团立即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认为被告(朋友)的行为已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益,律师团速度立案并为本案精心设计了诉讼方案及风险应对策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对证据的真实性表示不清楚。经质证,所有证据均予采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本金及相关利息,相关案件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张某对本案结果及科业律师团尽责高效的代理法律服务给予充分的肯定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