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出钱购买的车,就一定是你的吗?法院判决告诉你
三年前,广宁一男子以租代购向肇庆某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一辆货车,但还清所有款项后,却迟迟不能把货车过户到自己名下。为此,委托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起诉,这官司一打就两年多,现终于挽回所有损失!究竟为何历时这么久呢?
原来此案错综复杂,一审起诉时,因货车在第三方的名下并且因涉案被查封,故法院判决货车属于第三方。律师需要先提起执行异议,进行解封,待解封后具备了办理过户的条件与可操作性后,再行提起诉讼。并且该货车涉案的租赁合同涉及多方利益,收集证据与办案过程都是十分艰辛和复杂的。经科业律师团深入研究案情,多次开会理清及反复确定诉讼思路,为客户精心设计了一系列诉讼方案。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某融资租赁公司(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购车人(原告)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客户(原告)对本案结果十分满意,对科业律师团专业、不畏艰辛的办案精神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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