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看两个要件:形式上有虚构利润分配、虚构债权债务、关联交易转出等行为,实质上是损害公司权益。法律责任包括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对公司债务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欠债先以公司自有资产清偿,不足部分由抽逃股东在抽逃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法人是依法设立的组织,不是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自然人。自然人独资公司欠款时,法人即公司本身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直接承担公司债务。但法定代表人同时是唯一股东的,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债式股权转让是指收购方以承担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债务为条件,从而获取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模式。它与普通股权转让在交易对象、法律性质、风险承担以及税务处理上存在显著区别。承债式收购侧重于承接债务以获取资产或控制权,风险较高且涉及特定税务规则。普通股权转让则侧重于股东权益的转移,受让方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