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方式主要包括遗嘱指定、继承人推选、共同担任、法院指定以及法定担任等几种方式。遗产管理人是对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妥善收集、保管、分配的主体。其职责是在遗产继承过程中,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并按照法律或遗嘱的规定进行分配。
遗产管理人如何确定?遗嘱指定、法院指定、继承人推选、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担任。法院指定的个人或银行,负责执行法院的对一桩遗产的处理决定,直到其全部分配到所有请求者为止。当一个人死后没有遗嘱,或没有指定执行人时,或者当指定的执行人无法或不愿执行遗嘱时,遗产管理人将由法院指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 任何人不得侵吞或争抢。”这表明,凡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都负有妥善保管遗产的责任。 被继承人死后,虽然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明或均不在遗产所在地或全部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这时的遗产就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实际情况表明,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或者遗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负责保管比较妥当。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