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不让他人离开,毫无疑问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人身自由是公民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无权随意剥夺。这种行为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重则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担严厉的刑事责任。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认定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不让人走的行为只要违背他人意愿且无法律依据,就属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如果情节较轻,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时间长短,只要实施了剥夺他人自由的行为即构成违法。如果限制时间较短且情节轻微,通常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限制时间超过24小时,或者伴有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就可能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拘禁罪,从而面临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