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性决定终止妊娠的,依法享有完全的自主决定权,无需男方或其家人签字同意。成年女性可自行签署手术同意书,未成年人则需法定代理人签字。至于分手后男方是否需赔偿,法律不支持单纯因恋爱怀孕而索赔,但若女方因终止妊娠产生合理医疗及营养费用,且男方存在明显过错,法院可酌情判令分担部分损失。
离婚后发现怀孕,既涉及女性生育自主权的行使,也关联非婚生子女权益的法律保护,更需妥善处理户口登记等现实问题。我国法律通过民法典、户口登记条例等文件,为这一特殊情形提供了明确的权益保障框架与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