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执行程序并非一蹴而就的线性过程,而是可能因法定事由中断、终结后,因特定条件成就而重新启动的动态机制。恢复执行作为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既承载着保障生效法律文书持续效力的功能,也体现了司法权对权利救济的终极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