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拆迁过程中,"有户无房"群体的安置问题长期存在争议。部分人认为户籍是享受安置的核心依据,而另一部分人则主张房屋所有权才是补偿基础。下面大律师网结合全国多地政策实践与法律规范,系统解析这一群体的安置权益及实现路径。
宅基证上登记的是父亲名字,要变更为他人,必须符合宅基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不能随意买卖或赠与。变更登记需满足身份、权属和程序三方面要求,尤其要求受让人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整个流程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正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