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春节假期,不少在校学生利用寒假从事短期工作,即俗称寒假工。然而,当用人单位安排寒假工在法定节假日(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上班时,常以临时工、非正式员工为由拒付三倍工资。这一做法是否合法?寒假工作为劳动者,是否享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权益?
寒假期间,不少学生选择通过打寒假工丰富实践经历、赚取劳动报酬,而过年期间上班能否享有三倍工资、用人单位不给三倍工资是否违法,成为广大寒假工及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寒假工的劳动权益,也涉及用人单位的合法用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