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十二项法定项目,计算依据为实际损失与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统计数据。精神损害抚慰金需单独主张。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