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赔三是指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货款,并额外获得相当于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该制度属于惩罚性赔偿,旨在遏制商业欺诈。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退一赔三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形。2026年该制度仍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为核心依据。所谓退一,指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全部价款;赔三则是在退还本金基础上,另行支付三倍价款的赔偿金,不足五百元时按五百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