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驱逐出境必须先服完有期徒刑,再执行驱逐出境。驱逐出境作为附加刑,目前司法实践中只能附加于有期徒刑,不能附加于管制、拘役、无期徒刑和死刑。适用对象是犯罪情节较重、需要判处主刑的外国人。
附加驱逐出境是法院针对犯罪的外国人判处的一种附加刑。主刑服满之后,把人强制赶出中国国境,在一定年限内不准再进来。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具体由省级公安机关指定下属单位执行。判了有期徒刑加驱逐出境,必须先服完有期徒刑,再执行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