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被拖欠时,被拆迁人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遇到拖延不给的情况,首先应依据手中的拆迁安置协议与征收方交涉,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协商无果,可以依法向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或上级政府投诉反映。对于无正当理由的长期拖欠,被拆迁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安置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